沂水县县道小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县道小修保养项目。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县交通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沂水县县道小修保养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沂水县。
2.3预计合同价格:约98.35万元。
2.4工程规模:招标文件范围要求清单中所包括的所有项目以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路面挖掘和修复。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工程进度:30日历天。
2.8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依靠资质施工,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以上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过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道路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有投资和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登记注册。
3.6投标人应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写、完善和披露本单位的信用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投标文件中列出但未记入信用信息的经营单位、信用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每天9: 00至16: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法: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项目经理的有效资质证书及二级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以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作为注册建造师)将劳动合同和企业2020年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明确到个人(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8)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或违法记录的查询证明截图;
(9)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申请人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应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留存备查。验证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3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咨询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