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咨询公告
1.买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分包:
投标邀请
内容提供商资格要求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够在中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和相应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和平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示与查询”(shixin.court.gov.cn)的信用记录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查阅咨询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30日08: 30至2021年10月8日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价格: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8日。
动词 (verb的缩写)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15时至2021年10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将不接受供应商逾期交货、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咨询文件的要求密封响应文件。
不及物动词咨询时间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