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郑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枣庄供热分公司原燃煤锅炉房附属建(构)筑物拆除及设备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本工程为郑州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枣庄供热分公司原燃煤锅炉房附属建(构)筑物拆除及设备处置工程,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并已落实。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枣庄供热分公司原燃煤锅炉房附属建(构)筑物拆除及设备处置工程;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括枣庄供热分公司建筑物(包括烟囱及其烟道、风机房、配电室、渣仓)的拆除和拆除,以及马丁除渣机等辅助设备的拆除和处置。本项目拆除的所有设备、金属、电缆和其他材料(详见评估报告)应由承包商回收。拆除后的废料、垃圾、渣土等。必须清除并被投标人接受;
2.7.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拆除场地无污染,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选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出具不施工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网上公示页面,必须包括工业厂房拆除、垃圾清运、设备处置三项内容,内容可由一项或两项合同组成);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暂停期间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成立不满3年的年份)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7.信用查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已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本页查询结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
3.8.委托代理人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许可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评估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不施工承诺书;
(4)企业业绩证明;
(五)承诺函、财务报告、资信查询;
(6)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需要准备齐全。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保留原件备查。如果资料不完整,招标人拒绝接受。(保留2份原件,A4纸装订,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网站的公章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应保证询价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销售;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5.4.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资料: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