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中心学校食堂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2024-06-05 240
核心提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本项目为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包括粮油及副食品类、鸡肉、鱼及其他水产品、猪肉、调味品类、蔬菜等。(2)肉类(猪肉、鸡肉)物资须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3)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类有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CMA)及产品批次检验报告。(3)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类有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CMA)及产品批次

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一、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中心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1. 粮油及副食品类(包括米、面、油、鸡蛋等) 2. 鸡肉、鱼及其他水产品 3. 猪肉 4. 调味品类 5. 蔬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1)生产许可证;(2)肉类(猪肉、鸡肉)物资须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3)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类有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CMA)及产品批次检验报告 5. 供应商为销售商的须具有:(1)所销售产品的生产许可证;(2)肉类物资须提供所销售产品的定点屠宰许可证;(3)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类有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CMA)及产品批次检验报告;(4)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采购文件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

本项目采购文件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为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包括粮油及副食品类、鸡肉、鱼及其他水产品、猪肉、调味品类、蔬菜等。

服务期限:

壹年。

联系人: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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