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同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1年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人:钟同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关于2021年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的公告
本次比较项目为2021年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候选人为中通服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且有能力提供标的的潜在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参选。
1.项目概述和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中通服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采购物流配送服务。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准包。
1.3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金额生效之日止。
2.候选人资格要求
2.1对候选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2.1.1候选人应是在中国(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合法注册、合法经营、独立于候选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候选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已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营业执照的,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3考生应承诺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票(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2.1.4评委根据候选人在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比选之日所承担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分,须提供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2.1.5考生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人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起始时间不允许),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1.6最近五年无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1.7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有AA级以上物流企业认证,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考生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
(3)候选人应提供30辆自有运输车辆,以及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复印件。
2.2候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候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单位);
(二)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的;
(四)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能力;
(5)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投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最近五年内被判行贿,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有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判决为准);
(7)最近五年内被判合同诈骗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判决为准);
(八)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联合体参选。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分包或无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考试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本对比文件第三章“遴选方式”。任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候选人将被拒绝。
4.档案采访的比较与选择
4.1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3日17: 00。
4.3每套对比文件的价格为人民币叁佰元整(RMB 300.00),售后不退。
5.提交选举文件
5.1选举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选举截止时间):纸质选举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9:00。
5.2本项目的招标将在上述同时举行,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由[遴选机构]邀请准时出席。
5.3在下列情况下,[候选人比较/机构比较]将不接受选举文件:
5.4.1逾期交货或未能送到指定地点;
5.4.2未按比较和选择文件的要求密封;
5.4.3未按本对比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的对比文件。
6.[提交样品]
6.1提交样品的时间和地点:不涉及。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