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某单位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30 290
核心提示:售后不退3.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报名本项目投标。(七)投标人没有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1.10供应商中标后禁止发生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及资质挂靠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如若发现此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

【公告】玉溪市某单位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某单位

投资金额:10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某单位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1.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建设地点:某单位

1.6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1.7招标范围:某单位2021年-2022年内的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施工,单个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内的进行直接发包。

本项目选取1家施工单位入围本项目。

1.8质量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未达到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的,采购人不拨付工程款;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返修费用。

1.9工期要求:单项工程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竣工一天扣除单项工程结算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单项工程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该项工程结算价款的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关承诺。

1.10供应商中标后禁止发生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及资质挂靠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如若发现此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三资企业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公司在职在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

2.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公司在职在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5其他拟派项目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标准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有有效的相关从(执)业资格证书。

2.6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7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2.8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三)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七)投标人没有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八)投标人没有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没有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九)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其他处罚。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十)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十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十二)省外施工企业按(云建建[2020]140号)管理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3.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报名本项目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六)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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