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岭南路50号就有这么一个邻居。小山一样的垃圾堆满了楼道,所有的邻居都饱受蟑螂、老鼠和异味之苦。无奈之下,邻居们将这个“垃圾情人”侯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5月7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在静安区临汾路街道社区法治服务中心社区法庭开庭审理,判决被告清理垃圾。
判决生效后,侯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静安法院于7月2日决定强制执行。
屋里的垃圾关不上
昨天,距离5月7日宣判已经快两个月了,记者来到岭南路50巷回访这个堆满垃圾的家庭。记者在现场发现,与之前楼道里堆满垃圾的情况相比,现在略有改善,楼道里依然清爽,但透过铁门,依然可以看到该住户家中堆满了垃圾,铁门上密密麻麻地挂满了衣架、电线、广告传单等杂物。
房间里的杂物堆积起来完全堵住了通道,因为杂物堆积导致铁门无法完全关闭,一条铁链勉强锁上门。从楼的另一侧,依然可以看到阳台上堆放着各种杂物,和之前没什么变化。
一位邻居告诉记者,5月初宣判前,家里人曾打扫过一次楼道,原来情况更糟。
“以前满地都是蟑螂和老鼠,看着特别恶心。”虽然清理过一次,但是因为垃圾太多,楼道里还是有淡淡的味道。“这对我们的生活肯定会有影响,而且一直都有影响。”
但邻居说,自从宣判后,这户人家的儿子就再也没回过家,家里的老人也被其他家人接走了。“这意味着现在没有人住在这里了。他们没有清理垃圾,但他们不再制造新的垃圾。”
法院判决清空期限无果。
记者昨日获悉,被执行人侯某长期捡拾垃圾,堆放在家中并改放在平坡阁楼,导致楼道内有异味。经静安法院依法审理,侯某被判将阁楼上堆放的物品恢复原状,并清空家中的废旧杂物。但判决生效后,侯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静安法院于7月2日决定强制执行。
在楼道入口处,记者还看到了相关内容的居民告示,通知楼道居民及时离开车道,进行清理。
在案件审理之前,侯的母亲和儿子都没有出庭应诉。原告委托代理人表示,两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邻接权,要求两被告将平盖坡阁楼堆放的物品全部清空,将室内垃圾清理干净,解决臭气熏天、制造噪音、危害健康等问题。
据邻居说,侯每天都爬进爬出。他母亲每两三个月外出一次,侯就会在入户门整理垃圾,方便母亲进出。
静安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被告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堆放在平盖坡阁楼上的物品搬走,恢复原状;被告侯某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自己的废电线、废纸箱、废塑料制品等超出日常生活、居住需要的杂物清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