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安防产品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其安防产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1包,要求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招标范围等。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等证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项目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2.5投标人具有从事采购货物设计、生产、制造、供货的专业生产厂商或山西地区唯一代理商,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6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2.7投标人近三年发生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并且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2.8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2.9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
3.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
3.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3.2.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