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八一广场文教综合楼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1.投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委托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对其八一广场新华文化综合体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八一广场新华文化综合体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考察现场。
2.2工期:在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交货。
3.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多企业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关联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机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4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价格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截止日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6.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
7.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