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王庄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相关”通知
1.投标条件
清镇经开区工业园(王庄一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清镇市发改局以青发改复[2019]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清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王庄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及生活设施82095.85㎡,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给排水、道路、强弱电)及其他相关设施。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标段总投资约9062.31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设计变更)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过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投标被联合体接受。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法规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不超过2个成员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2.由相同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的资质确定;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对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5.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的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请于2021年9月19日9时至2021年9月28日17时购买。
4.2每套投标文件的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 0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