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阳县金玉河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风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工程地点:河南省原阳县新乡市。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河南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条件
河南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阳县金玉河冷链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现就原阳县金玉河冷链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风门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54546.3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1#、2#。
两栋楼,共四个单元,16个冷藏室。
2.2、招标控制价为552万元。
2.3.投标范围:阻尼器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和优化、制作、安装、验收及后期产品维护。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资质要求。
2.5.工期:随主体施工进度预埋,在砌筑和保温施工前完成安装,不影响砌筑保温施工进度。
2.6.技术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必须满足本工程现有的结构设计要求。该阻尼器在小震下可为结构提供不小于3%的附加阻尼比,小震下阻尼器提供的附加刚度与原设计模型相近,剪切型阻尼器的极限承载力不小于2900KN。
2.7.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过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有投标企业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与投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有投标企业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阻尼器产品必须由专业阻尼器制造商提供,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品专利,不允许替代其他不同类型的阻尼器产品或普通钢结构(提供专利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从新成立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方应提供至少三个剪切阻尼器的性能,并提供合同和第三方测试合格的CMA测试报告。
3.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企业和法人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8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10本投标被联合体接受。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4.3.投标人应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仍将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投标文件费:500元。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10: 00。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