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大冶市大箕铺镇绿道驿站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的采购要求,受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大箕铺镇绿道驿站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单位: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大箕铺镇绿道驿站建设工程
三、采购范围:大冶市大箕铺镇绿道驿站建设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必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近3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至少已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6)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涉及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的农民工关系协调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提供承诺)。
2. 近3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至少已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五、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六、涉及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的农民工关系协调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提供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供应商可在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 17:30分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节假日不休),领取磋商文件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九、磋商文件制作费300元/份,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时间:2021年 11月2日14时30分。
十二、联系人:刘工
十三、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