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支行、修城坝分理处、盐店分理处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支行、修城坝分理处、盐店分理处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2.2 建设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2.3 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三标段:60日历天。
2.5 工程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附件);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3个标段。2.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同时中标上述标段。2.8 以上每个标段必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要求的工期内按时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3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 人员要求: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3.5 须在四川农信入围网点装修公司名单库中(详见川信联办发〔2016〕95号);3.8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及其他第三方所有权的起诉;3.9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 发售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①本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该人为该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项目实施期间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允许变更委托代理人,否则视该项目为转包,可无条件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②资质证书副本(审原件留盖单位鲜章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留盖单位鲜章复印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4.3 招标文件(包含清单)技术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前,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