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投资金额:38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社区公园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豫兴路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豫兴路社区
2.3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豫兴路社区公园位于科学大道以南、豫兴大道以北、刘集01号安置小区旁,总面积约32.37亩。由于项目所在位置没有公共游乐场所,为改善安置区周边人居环境,在周边可建设空地建设社区公园。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80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2018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州市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3投标人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
3.5.4投标人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
3.6其他要求:
3.6.1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4.2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3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4业绩证明材料;
4.5 投资人针对本公告第3.5.1项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6 信用中国相关查询页(加盖公章);
4.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4.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