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山机场2021年航空食品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人: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
1.投标条件
舟山机场航空食品特许经营招商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人为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提供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
该项目为舟山机场航空食品专营招商项目,为航空食品的生产和配送提供建筑面积约670平方米的厂房。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独立投资。
2.2招标范围:允许中标人进入舟山机场开展航空食品配餐业务和机上供应配送等相关延伸服务。中标人将根据舟山机场航线的航班需求,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有效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组织生产销售机上航空食品。
2.3服务期:8年,从合同签订后第61天开始计算。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拟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了机场航空配餐经营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了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性能评价的关键信息不能在合同中体现的,应提供业主的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建项目负责人: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即拟派出负责人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出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内,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被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以上均为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00至16: 30,逾期不予受理。
4.2每份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人将拒绝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