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节能科技集团展示中心项目多媒体展示工程招标公告
万华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万华节能科技集团展示中心项目多媒体展示工程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万华节能科技集团展示中心项目多媒体展示工程。
2.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56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建筑高度8.65米。
4.招标内容:内容包括交互式大型场景展示系统的制作、展览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相应的媒体片、中控系统与现有软硬件系统的集成、管道的铺设。同时考虑装修、强电、弱电等专业项目的施工、后期运营模式、维护措施。
2.交货时间:在收到招标方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56号。
4.保修期:两年。
动词 (verb的缩写)付款方式:中标签订合同后,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如果现场验收货物,支付总采购价格的20%;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的50%;剩余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余款(无息)。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国注册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软件设计能力;
3.投标人必须有100万以上的展厅工程业绩。
七。相关解释:
1.供应商应负责货物所需的原材料、外包、支持和外部组件。
2.本项目要求安全、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投标报价应一次性确认。投标总价应包含设计、外购、外协、配件、原材料及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进口部分还应包含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检验、杂运、装卸车、风险、市场涨价因素、安装调试、检验测试、合作、验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3.按照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和验收;需要进口的,应当执行原产国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官方标准。
4.供应商必须保证商品来源合法;如果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在验收的同时提供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报关手续)、产品合格证明、商检证明。
5.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是在标准工作条件下的。在设计和制造时,供应商应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以及产品生产国的最新规范和标准。
6.包装和运输:货物的各种标志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7.对本次招标的疑问应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8.具体合同形式请参考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17: 00(北京时间)前。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9.投标文件发送时间和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