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五医院2021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受金华市第五医院委托,对金华市第五医院2021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每个标段拟确定一个中标单位和一个标底编制单位。中标单位因违约被取消粮食配送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与备标单位签订粮食配送合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JHX 2021-FW 0564
二。采购机构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述:
投标项目内容年度采购预算
金额(万元)交货期最低下浮率
1米,面粉,油,调料,干货等。在97年内是不可用的。
2肉类126如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鲜)、冷冻产品(禽和水产品)、禽肉(鲜)、真空包装肉制品不提供。
3蔬菜、鸡蛋、豆制品等。52个未设置。
4 .乳制品及饮料、一次性用品、可降解餐具和其他类48.20%
描述:
1.招标需求中的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参考数据。本协议期限内的采购金额以招标方要求的实际数量为准,招标方不保证本协议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
2.投标人可以同时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标段投标时,报价文件必须按多标段分别密封。
3.请投标人谨慎投标,因为每次付款结算时,招标人将严格按照金华市第五医院供餐评审表作为付款的必要依据之一。如检验不合格数量超过合同约定,双方将终止供餐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靳东区)有固定服务网点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
2.拟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卫生管理和食堂管理要求;
3.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上映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9:30。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9:30。
7.投标保证金:投标1:18000元,投标2:20000元,投标3:10000元,投标4:9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17日14:00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中转出。(每个标段需要单独汇出,注明工程编号和标段)
8.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金华市区(婺城区和靳东区)固定服务网点证明。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