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西裕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品供应商选择咨询公告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
购买否。项目名称入围数量入围服务期
四份合同签署后12个月。
第二,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能力。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交易供应商分包。
三、报名时间
每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价格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购买。
四。议付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应于2021年11月1日17: 00前以公司账户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机构支付保证金;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咨询时间
1.所有纸质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1月2日下午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的响应文件。
2.咨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4点(北京时间)。
不及物动词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入库的四家供应商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00.00元。代理商向供应商发出交易通知,并签发正式票据。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