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城市公园商业楼3 # 4 #商品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大冶市瑞鸿房地产有限公司
大冶城市公园商业楼3 # 4 #商品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HBXC[2021]015号
2.招标项目:大冶市公园商厦3号、4号商品房建设项目。
四。招标服务范围:
项目概述:大冶城市公园商厦3 # 4 #商品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人-人-货币):1276.12万元。
五、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5: 00至17: 00可购买。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