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防水修缮工程竞争性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投资金额:46062.189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2.工程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防水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60,621.89元。
最高限价:460621.89元
不,包裹不。套餐名称套餐预算(元)套餐最高价格(元)
5.采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防水修缮工程,施工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康铃巷1号。主要内容是门诊楼、1号楼、洗衣房等院区屋面的防水拆除和修复,以及新的落水管。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5.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5.5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粉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粉尘污染防治标准和各项粉尘控制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吗?号码
7.你接受进口产品吗?号码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过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6供应商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的证据:缴纳增值税的证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2.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出。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协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9本次咨询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咨询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1.收购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的信息: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5)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信用记录截图。
3.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9: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