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
2016年9月5日,赣州“慈善一日捐”活动在赣州市中心举行。截至当日16时,活动共收到善款18.6万元。活动现场,市直及市属单位干部职工依次将爱心款投入募捐箱。他们表示,通过“慈善一日捐”活动,可以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营造“关爱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据赣州市慈善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得善款将主要用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关爱慈善”走访慰问活动,资助赣州市14岁以下患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的重度贫困儿童,用于城乡贫困家庭特别是困难老人和儿童的临时救助。
据了解,“为期一天的慈善捐赠”活动将持续到今年9月30日。提出每人捐出一天的工资或收入,企业捐出一天的收入或利润,鼓励单位、个人和企业多捐多得。
鹰潭市
9月5日,鹰潭市慈善总会在首个“中华慈善日”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发起“慈善为本,慈善为先”的慈善捐赠活动。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鹰干部职工、驻鹰解放军、武警部队捐一天收入,城镇居民捐一份爱心,企业捐一天利润,多捐不限。鼓励国有和民营企业建立冠名专项基金,以留成和付息的形式进行慈善捐赠。
本次募捐活动的所有捐款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命名基金和专项基金将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专款专用,一般性捐赠将用于实施助孤、助老、助残、助医、助学、救助城乡因重大疾病或灾害致贫家庭等慈善项目。
九江
宜春市
9月5日,宜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了《慈善法》宣传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学习《慈善法》。活动以展示展板、悬挂横幅、印刷传单、在市政大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慈善日”相关标语的形式进行。通过加强社会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慈善法的基本内容和这部法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让公众了解慈善法的精神实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上饶市
日前,上饶市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慈善法专题学习会。学习会由陈副主任主持,翟福泉主任亲自解读新法十大亮点:慈善法界定了慈善活动及其主体,对慈善组织的行为准则和内部治理提出了要求,突出和强化了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规范了慈善募捐行为,首次规定了慈善信托,明确了慈善活动享受税收优惠的十大亮点。(记者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