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栾川县陶湾镇特色旅游小镇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
投资金额:831.33万元
一、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栾川县陶湾镇特色旅游小镇提升工程
2. 建设地点:栾川县陶湾镇
3.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南水北调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4.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陶湾镇协心村、西沟村、红庙村、唐家庄村。主要内容包括栽植乔木、灌木、铺种草皮等。
5. 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沟村绿化工程等
第二标段:协心村、红庙村、唐家庄村绿化工程及景观建筑工程等
6. 工期:一标段25日历天,二标段25日历天
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苗木成活率98%
9. 养护期:一年/标段
10. 政府采购政策:支提供中小微(监y、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1.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含)以上园林、园艺、林业、城建等相关专业职称,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园林、园艺、林业、城建等相关专业职称。
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0年0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 投标人需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5.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投标人须提供栾川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栾川县人事劳动局)开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诚信证明。
7.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截图)。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