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记者)去年9月的一天,邱先生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商务车车窗大开,车内存放的1.1万元现金不翼而飞。民警随后将小偷陈某某抓获。邱先生这才知道,正是因为他离开车的时候没有关窗,才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去年9月24日夜里12点左右,陈从临时旅馆出来,准备在附近买些夜宵。经过广中路路口时,一辆银白色别克商务车引起了他的注意。陈发现这辆车的窗户没有关上。经过调查,他确认车上没有人。于是乎,陈有了一个坏主意。他从没关好的窗户爬进商务车,从驾驶座之间的储物箱里掏出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一沓钱。
拿到纸袋后,陈放弃了买宵夜的打算,直接回了宾馆。在路上,他数了数钞票,一共110张百元钞票。回到酒店,他结账,在另一家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下午乘火车离开上海。
几个月后,警方在黄冈将陈抓获。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陈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