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东方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53#54#56#)真石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惠民县东方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53#54#56#)真石漆项目。
三。采购项目的分包:
惠民县东方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53 # 54 # 56 #)a01真石漆工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本项目需进行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咨询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4月30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2.方法:①持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3.每套谈判文件价格为300元,售后不退。
动词 (verb的缩写)咨询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详见咨询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