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乐山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26 300
核心提示: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第一包、第四包、第五包: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生猪屠宰证书。第三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动物防疫条件证明。不及物动词其他补充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收购: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公司介绍信及经办

【报名】乐山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乐山市实验小学

乐山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材料采购

吃饭人数:每天约3000人吃饭。

最高限价(如有):以实际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采购食堂大宗物资,按类别分为五包:

第一包:粮油,包括大米、食用油、面粉等。

第二包:鲜肉,包括猪肉、猪排、牛肉等。

第三包:禽类:包括鸡蛋、鸡、鸭、鹅、兔等。

第四包:蔬菜水果:包括各种时令蔬菜水果;

第五包:干货、调料,包括干货、调料、副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第一包、第四包、第五包: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生猪屠宰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第三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动物防疫条件证明;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采集或网上采集。

价格:500元/份(投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不及物动词其他补充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收购: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鲜印章),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等相关内容;如果供应商是自然人,只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即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取得,招标文件价格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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