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至2022年消防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公告内容
根据《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对严重失信主体将执行。本次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至2022年消防宣传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活动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对供应商提出以下要求:
(1)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为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