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庄街道金河精神纪念广场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常庄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常庄街道金河精神纪念广场一期项目
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常庄街道,计划建设一座金河精神纪念广场。招标内容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控制价等。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约合同的资金能力、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等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25日16时00分
2.售价:1000元
3.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须具备履约合同的资金能力;
(四)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资质;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项目期限、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资质。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资料。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参加开标。
九、联系人
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