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分公司食堂蔬菜、水产品、肉类、豆制品采购招标的通知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食堂蔬菜、水产品、肉类、豆制品年度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人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次公开招标面向所有潜在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和另行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南通)-ZB21-070
2.项目内容:南通分公司食堂蔬菜、水产品、肉类、豆制品采购。
2.1本工程共4个标段,1个标段;投标2 □;投标3 □;投标4 □;投标人可以报名参加一个或多个区块,报名时需要在区块框(□)内打一个勾(|)。
第一标段为蔬菜采购;
第二标段是水产品采购;
第三标段是肉类采购;
第四标段是豆制品采购;
2.2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三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
(三)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有3个以上类似关联供货成功案例;
(7)近三年安全生产记录良好,近一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如不如实陈述,我公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处罚);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一年内未因排放污染物和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如声明不实,我公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处罚);
(九)近三年内未发生职业病;(如声明不实,我公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处罚);
(10)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完成工商年检);
(2)法人身份证和授权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4)银行证明;
(五)企业简介;
(6)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18-2020年合同至少3份);
(7)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8-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8)近3年生产安全事故说明,特别是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9)近3年环境保护处置情况说明,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及受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10)企业和受控分包商员工近三年职业健康状况的说明,特别是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潜在投标人的公章,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扫描,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方式采用资格审查制,凡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条要求提供了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3.3提交材料的时间
报名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下午15: 00前停止报名。
4.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费用为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在购买前将投标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费用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不得转入其分支机构(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结果不予通知。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