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交集团第二营运公司2021年职工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营运公司2021年职工体检项目。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项目内容需求等。本次招标项目预计总费用约159.835万元,用于为公司职工提供体检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设有体检中心的综合性医院,或者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体检中心,具备相应体检类别;
(4)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从成立时开始计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前三年);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期后,并提供网站截图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投标人在有关网站和媒体无围标串标或其他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记录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11)投标人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没有骗取中标(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等内容。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6月16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日14时30分。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