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云南频道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以发展八大重点产业和国际一流“三张牌”为重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在生态文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五年来,云南省各级税务机关始终围绕党中央赋予云南的新定位新使命,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税收智慧和力量支撑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推行“绿色税制”,为“美丽云南”添彩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首次将“绿色发展”纳入五大发展理念,为经济转型升级增添了强大的“绿色动力”。为全面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云南省税务部门不断推进绿色税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积极配合财政、环保等部门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2016年7月1日,资源税清费和从价计征改革全面实施后,云南省税务部门深入实施资源税改革。改革实施以来,资源税与矿产价格直接挂钩,解决了不同质量、不同价格的矿产税负不平衡问题,促进了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对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加强矿产品深加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9月1日生效的资源税法,让“绿色税制”更进了一步。云南省财政、税务部门在资源税法授权范围内,拟定资源税税率、计税方法、减免税办法等有关事项,规定有幅度税率的应税资源具体适用税率、地热等6个资源税目具体计税方法、尾矿减免税方法。
“资源税法实施后,我们公司开采的低品位矿预计每月可减免资源税8万元以上,每年预计减免近百万元。我们可以用这笔钱更新机器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希望国家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带动资源枯竭型企业转型升级。”云南某铅矿公司税务员赵守连说。
——实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生效,成为我国首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在云南顺利实施,云南省税务部门及时制定配套文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效果分析,鼓励治污减排,顺利实现了制度平稳转换和征管平稳有序。
“环境税引导企业进入转型增效的良性循环。”云南某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敦山说,2019年公司投资99万元在包装机上安装了除尘器,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并享受了少交50%环保税的优惠待遇,少交环保税248.49万元。尝到了低排放的“甜头”,企业准备推进环保项目的转型,在转型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五年来,云南省税务机关建立生态税收体系,引导企业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了“增加投资—减免环境税—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多排多交、少排少交、任意排不交”的政策导向机制逐渐显现,“绿色税制”推动绿色发展的动能正在长期释放。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开放云南”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和更多企业“引进来”,云南税务机关利用“边境”和“跨境”优势,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税收合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有效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开放型经济发展。
——精准服务护航企业“走出去”。云南省税务部门建立重点企业“走出去”联系机制,开展“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通过实地调研、家访、税企座谈、网上答疑等方式,加大“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引导。
云南某进出口公司,从事果蔬种植加工,销往泰国、越南等国家,是云南省级龙头企业。谈及公司近年来的发展,公司总经理孔祥平感慨道:“公司开展出口业务后,及时收到税务部门的《走出去》纳税指南和出口退税宣传册,境内外税收宣传引导全覆盖。享受的税收优惠使我们能够进一步扩大再生产,获得优质产品。
五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集中力量研究南亚、东南亚地区企业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涉税风险,组织编制并持续更新《老挝、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同时联合省发改委、商务厅等部门开展政策落实研究, 加强企业境外税务风险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跨境税务风险提示,共同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税务机关不断升级出口退税服务,通过引入“互联网出口退税”管理理念,提高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办理速度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 其中要求自贸试验区出口企业不超过6.5个工作日,以促进云南主要出口退税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顺畅运行。
——优化环境,帮助企业“引进来”。“十三五”期间,多项稳定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出台,2017年实施的“递延纳税优惠新政”就是其中之一。得益于该政策,云南某糖业(集团)公司境外股东将其利润直接投资于江苏盐城某糖业公司,享受延期扣缴所得税776.94万元。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将引导外资企业将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生产。最新数据显示,该省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在递延纳税政策下分配利润金额达19122.33万元,为稳定外资和外贸提供了税收支持。
自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以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自贸试验区税务部门专门招聘东南亚语言专业人才,为外籍纳税人制定“新纳税人套餐”,开办外籍纳税人学校。“我在中国做生意已经13年了。我是税务部门的常客。在中国办税很方便。我的很多亲戚都来中国做生意了。”缅甸某企业法人代表毛索登昂说。
五年来,云南省税务机关积极与周边国家建立税收交流合作机制,利用“蓝梅”基金举办中老税收双边培训班,增进共识,促进合作。组织赴边境州(市)开展“一带一路纳税服务边境行”,了解涉税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8个边境州(市)局和27个边境县(市)局依托当地外办和商务部门,与周边税务机关开展互访,促进双边经贸往来。
扶贫助困,建设“和谐云南”
“十三五”以来,作为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云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但云南仍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云南省税务部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凝聚全省税务系统力量,实现政策扶贫与定点扶贫相结合、税收协作与共治相结合、纵横联动三级联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发力。近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落实支持扶贫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释放税收红利,助力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就业扶贫,实现了精准扶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2016年以来,全省税务机关落实支持“三农”税收优惠政策,减税184.61亿元。
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云南会泽县,某牧业公司负责人陈介绍,税务部门将更大范围的减税降费与支持扶贫的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为参与精准扶贫的企业量身定制涉税辅导、政策宣传和“非接触式”纳税服务。该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农业生产,今年减少企业所得税3000多万元。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和云南省财政共投入657亿元,完成云南省99.6万贫困人口扶贫搬迁任务。以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贫困人口最多的昭通市为例。2016年以来,昭通市共实施易地搬迁项目389个,受益人口36.24万人。地税部门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税收政策,积极宣传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稳、富得起来”。
——开展定点扶贫,夯实基础。“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税务部门始终把定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先后选派2810名扶贫队员,实现613个党支部和483个责任村结对共建,帮助挂钩扶贫点如期实现脱贫。目前,共有148个单位、381名扶贫税务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其中省部级表彰奖励单位13个,扶贫税务干部14名。
在滇西深处,获得“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的县税务局干部胡,2018年初来到独龙江乡马库村,担任最年轻的90后第一书记。全村44户独龙族贫困户全部脱贫,“巩固扶贫成果,振兴乡村发展”成为他在村里的工作重点。在大力指导村民巩固农耕技术,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后,马库村于2018年底被评为“怒江州乡村文明示范村”。
五年来,在云南的扶贫战场上,还有很多像胡这样的税务干部跑在扶贫一线。昭通市税务局干部姜,带着患病的母亲和牙牙学语的儿子“一家三代”进村扶贫,引导发展烤烟、竹子、中药材、蔬菜种植等产业,2019年实现户均收入9000元以上;主动拿起“拐杖”担负起双江县小坝子村脱贫攻坚任务的临沧市税务局干部赵云龙,率先发展马铃薯种植,小坝子村成为全县脱贫攻坚“示范村”...
帮助工作在于坚持不懈。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全省税务机关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4亿元,引进帮扶资金1.8亿元,在贫困地区收购农产品1341万元,帮助贫困地区销售农产品2872.57万元,助推了脱贫攻坚战的决战。
站在新的历史路口,展望“十四五”的美好前景,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云南省税务部门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培育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税收环境,积极做好国家发展战略纳税服务工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服务业水平、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郭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