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水库周边水系截污纳管及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海口永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白水塘沟和仓西沟。
2.2建设规模:新建规模为4000m3/d的白水塘沟污水处理站;新建规模为7000m3/d的苍西沟污水处理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设施、AAO生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澄清池及过滤器、污泥处理设施、消毒及计量设施、除臭设施、设备用房及办公用房,以及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电气、自控、仪表工程设备等其他附属设施。
2.3交货日期:3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预处理设施、AAO生化池和二沉池、高效澄清池和过滤池、污泥处理设施、消毒和计量设施、除臭设施、设备用房和办公用房,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电气、自控、仪表工程设备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安装、调试(单机和联动调试)和验收(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2.7数量和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投标被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所有成员人数不超过2人;(2)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承诺对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的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法限制其投标活动。
3.4如果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商(风机、水泵、搅拌器)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26日08:30至2021年4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投标文件价格为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7日09: 00。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