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信息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现金清分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98万元。
1.项目概述
受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机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机招标项目。
2.2供货地点: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13台现金清分机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见第五章)。
2.4计划投资:计划费用98万元。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2.6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和农村信用社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其他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清分机的销售资质和供货能力,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的现金清分机设备必须满足省联社科技结算中心集中存储现金冠字号码的配置要求,并能在设备本地端存储冠字号码数据,通过网络发送至冠字号码服务文件服务器。
(4)要求现金清分机设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识别、假币收缴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关于人民币收付的要求和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新金标的要求,并符合《省联社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取款机假币识别要求和规范的通知》(云农联编〔2019
(5)要求提供的现金清分机设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检测,同时应列入人民币现金机器鉴别能力清单,并提供相关批次信息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社理事会审计机构2019年或2020年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承担过两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8)目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云南)”或“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考试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30(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价格为60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15: 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