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受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投标。公告如下:
1.招标人: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招标编号:ZJSF-WZSZXYJHYY202101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品种编号、描述、预算金额、履约(质量)保证金。
406种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1100万元,55万元
招标文件中给出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具体采购数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合同期限:本合同为1+1+1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配方颗粒质量好,履约服务优的,续约(一般不超过两次)。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经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作为我省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试点生产企业。
3.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所在省已发文不再受理GMP认证,提供省食药监局相关文件。
4.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典》(2020年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能够依法生产经营,资信良好的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政策要更新。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日历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有能力供应医院所有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确保产品合法合格。
7.投标人是经销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考试方式
1.资格后审查。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员工。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应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提供(授权代表为退休职工的,应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提供退休证明和单位在职证明;社保事项由第三方代理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价格:
1.收购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5日。
3.投标价格(人民币):不收费。
9.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X.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