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及加油站招标项目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人:福建高速公路鲁花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福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漳肇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受福建省高速公路鲁花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漳肇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服务区及加油站委托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2.项目名称:服务区和加油站委托管理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项目编号项目(服务)名称数量项目单价限价服务期项目最高价(元)合同包最高价(元)主要服务要求
11 .人事管理费728 50元/人/月。
1.投标人应分别对第1项(劳务管理费)的单价、总价和合同包价进行报价,单价和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人事管理费为预估数,合同结算以实际委托管理人数为准。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6000万元,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可不直接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人应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通过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与政府的合作协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能力
(5)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能力在当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建立当地工会,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工会活动(需提供工会成立证明);
(七)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至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新设立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财务报表;
(8)信誉要求:1)投标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行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内无被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接管财产或进入破产程序的行为。2)投标人承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内无安全、质量和环境事故。服务商必须提供安全、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或有效措施。企业信誉可靠,资产状况良好,承诺不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内无重大财务金融违规行为,风险控制能力强,经营业绩和经营状况良好。
(9)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加油站、服务区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业绩(或类似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业务)并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凡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5日](不含公休日和节假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方式: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接受参加投标。
A.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在我公司进行书面登记。
6.招标文件价格: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300元一套。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时间之前送达密封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