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闽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松潘闽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受松潘闽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松潘闽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松潘闽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介绍:
本项目采购4辆6米车型和6辆8米车型的纯电动客车,包括车内相关设施设备,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详见第6章。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具体条件:无。
(3)其他类似的有效性要求: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项目目录的,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发布的加盖新鲜印章的强制性节能/节水产品认证信息截图和在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截图(反映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票据和严重政府采购违法行为-法律的供应商,不得是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财政部门列入严重政府采购违法行为-法律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督、测试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及物动词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1、本项目依法取得的采购文件:
方式二:现场获取,必须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提交。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取得,招标文件价格为: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4.登记投标文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4.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公司介绍信(格式可自拟)。
4.2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是自然人,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4.3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采购文件登记表》。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