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的分包:
包装号货物/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名称备注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情和要求见采购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在中国注册;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相关许可证(餐饮服务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动词 (verb的缩写)查阅咨询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天8: 30至11: 30,14: 00至16: 30(北京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2.方式: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材料交代理机构购买。3.价格:300元/份(售后不退)
4.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证明。
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及公章。
不及物动词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 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