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网上卖58只海鸭。
被罚40万元?
是真的!
2021年1月12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事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万宁销售的“小康海飞鸭”系列产品上标注“国宴用鸭”字样明确,事实清楚,对其罚款40万元。
该决定称,经查,万宁小小康南海和牛养殖产销合作社于2020年2月开设淘宝店“国宴用鸭-小康飞鸭(上海养鸭场)”和“鸭蛋-国宴用小康飞鸭”,均标有“国宴用鸭”字样。
万宁小康南海和养牛生产专业合作社淘宝店2020年2月至10月销售海鸭58只,销售金额8691元,违法所得568.4元。
该专业合作社使用小康海飞鸭保健等4种包装材料标注“国宴用鸭”等禁用词,违反了《广告法》关于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极品”等用语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万宁小小康南海和牛养殖产销合作社涉及的网站由淘宝网免费提供,产品详情页复印件免费提供给万宁小小康南海和牛养殖产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产品图片进行编辑发布。
因免费使用淘宝网站,以及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女婿常找朋友帮忙做产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文字设计的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的听证会上,专业合作社提出购买海水鸭、海鸭蛋两款产品,用于在淘宝网培训推广宣传广告用语“国宴”的广告费为178元。但万宁晓晓康南海、养牛产销合作社提供的《淘宝到火车》订单截图不能直接证明该费用用于涉案店铺(且后续未补充相关直接证据),故本案不存在相关广告费用。
对此,常表示将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不成,将提起诉讼。
养殖户网上卖58只海鸭被罚40万?真相原来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