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永和高速中山、富川服务区租赁综合楼及汽车服务业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甬荷高速中山、富川服务区综合楼及汽车租赁服务业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低价格:58.02万元/年
采购需求:永和高速中山、富川服务区综合楼租赁及汽车服务业务。更多详情,请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
这个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餐饮业、超市、汽车维修等管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质要求:无;
3.本项目具体资质要求:无;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拨备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 00至12: 00,下午15: 00至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我公司成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提供投标单位公章。
价格:购买文件费用250元一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0时(北京时间)
五、开放:
时间:2021年11月1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相同。
六、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实施政府采购政策
1)实施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政策,鼓励节能: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目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项目,实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对不实行强制采购的项目,在技术和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目录》(财库〔2019〕18号)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扣除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的10%。余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同价扣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督和测试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4.谈判保证金(人-人-货币):5000.00元,全额付清。
5.投标人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出席)。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