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马铃薯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等10大类食品335批次食品安全样品。按照食品相关标准,315批次样品合格,20批次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怀化富源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5L/瓶)、食用植物调和油(2L/瓶)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怀化市腾盛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腾盛母香菜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湖南野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果饮复合果汁饮料(港式酸橙)茶多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C果饮复合果汁饮料(金桔、柠檬)茶多酚、咖啡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青龙山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溆浦县标称双一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华容青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计)、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华容县青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岳阳玉溪尊尚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湖南健之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烧草奶茶,咖啡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浏阳市浏阳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浏阳源(包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标称溆浦香江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顿奇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溆浦县明月洞天然山泉水厂生产的明月洞天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长沙市望城区思博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湖南科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高钙复合粉(固体饮料),维生素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桂东县徐升酒厂生产的副酒(500ml/瓶,酒精含量项目不符合Q/CGXS0001S-2019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规定);生产的黄酒(720ml/瓶)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浏阳龚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浏阳洪都酒厂生产的梅子果酒,经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甲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浏阳洪都酒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十六)标称靖州县杨梅之恋酒厂生产的洞藏杨梅红酒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七)通道侗族自治县雨露山镇土产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王耀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王耀酒(露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27588-2011《露酒》规定。检验机构是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湘潭、岳阳、郴州、怀化等地市场监管局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组织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特此公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