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墙饰浮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购买方:乐陵市人民法院
2.采购项目名称:乐陵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墙面装饰浮雕项目。
采购项目的分包:
标准包装商品的服务名称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最高价格(人民币)499,800.00
乐陵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墙饰浮雕工程一
1、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条件,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和规定。
三。查阅咨询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法:现场报名
3.价格:300元,购买单据不退。
4.注册信息: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许可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
动词 (verb的缩写)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详见咨询文件。
2.地点:详见咨询文件。
不及物动词咨询时间和地点:
1.时间:详见咨询文件。
2.地点:详见咨询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