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东起靳东新城中轴线至沈畅高速,西至环城东路,北至杭金衢高速,南至十里立交、任芳路、东二环(含任芳街以东东晓单元、新区单元、马车塘单元、十里单元规划范围);其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东晓核心区市政路网基础设施、多湖核心区市政路网基础设施、火车南站地区市政路网基础设施、新城区已建成道路智能化改造等。公共设施包括安置房项目、医疗卫生项目、文化教育项目、公共服务、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等。园林景观主要包括公园、 该地区沿河的供水系统和照明工程。入围4家单位;(具体以实施单位内部协议为准)。
2.3项目建设地点:靳东区;
2.4计划监理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按每项工程开工前一个月至工程备案、保修期、移交、结算审核完成的服务期计算)。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
投标人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专业监理资质或工程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含市政专业、房建专业)和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外省同类平台上查询,且未被锁定(同时只有一个在建项目);需派两名后备项目负责人(有市政专业或房建专业);后备项目总监不进入评审。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地住建部公布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未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缓刑和监外执行);
3.5在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知或处罚文件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注册或被企业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2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和处罚不累计);
3.6在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金华市政府、浙江省省级政府及企业注册地注册或通报批评2次(含)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计);
3.7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黑名单”内;
3.8投标人已办理金华市施工企业信息表中注明的工程投标。
3.9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上述5条3.3、3.4、3.5、3.6和3.7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
4.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4.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6日(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5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金华建筑企业信息表。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8日14:0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