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管理路域绿地修复整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1-28 480
核心提示: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资质要求: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和监管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1)在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的“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或在“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到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管理道路绿地恢复整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

投资金额:660988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管理道路绿地恢复和整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个标段(北京路、一环路),一个标段(广福路、机场高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能选择一个标段,即已选择第一标段的投标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标。

5.预算金额:660,998.80元,其中第一段(北京路、一环路)291,149.60元;第二标段(广福路及机场入口快速路)369,849.20元。

6.最高限价:谈判报价第一标段(北京路、一环路)不超过采购预算291,149.60元;第二标段(广福路、机场高速)采购预算不得超过369,849.20元,否则无效。

7.合同履行期限:广府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其他三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

8.采购要求:

8.1.采购内容: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管理的道路绿地恢复整理工程,1标段(北京路、一环路)绿地恢复面积7278.74平方米,其中北京路绿地恢复面积6483.54平方米,一环路绿地恢复面积795.20平方米;第二标段(广福路与机场高速)绿地恢复面积9,246.23 m2,其中广福路绿地恢复面积1,105.73 m2,机场高速绿地恢复面积8,140.50 m2。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8.2服务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8.3服务标准:

(1)清理指定区域的原苗、杂草和建筑垃圾;

(2)渣土运输(第一标段由甲方提供车辆运输,第二标段自行运输;渣土是指实施范围涉及的绿化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土块、石块);

(3)地形布置;

(4)土壤改良(降土、铺基质土);

(5)苗木种植;

(6)再植斑秃;

(7)在边坡结构中种植土方回填;

(8)拆除原有的安全防护围栏和混凝土基础

(9)环境卫生和清洁

8.4服务要求:满足买方的要求。

8.5报价方式:本项目所有标段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遗漏。

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必须附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连续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制无效,依法豁免需提供相应证件);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规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资质要求: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和监管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1)在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的“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或在“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到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每天9: 00至12: 00,13: 0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法:购买

3.价格:500.00元/份。

4.注册材料:

4.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4: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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