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清扫保洁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随县首都环卫有限公司
睢县清扫保洁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受睢县首创环卫有限公司委托,对睢县清扫保洁委托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商业信誉良好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随县保洁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1.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由运营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向行政村垃圾集中收集点提供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运输,用于项目所在村镇公共区域的街巷和绿化带管理。采购人睢县首创环卫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村镇环境卫生作业设备设施(垃圾桶除外,必须由中标人采购。垃圾桶相关要求为:保证正常收运需要,爱护维护垃圾桶,因人为丢失、遗失或其他非正常原因损坏,不足以满足生产需要的,中标人予以弥补), 清洁人员的工资由政府承担。服务对象为县城中心区以外的13个乡镇(匡乡、后台乡、长岗镇、庄超镇、河集乡、油鸡屯乡、白庙乡、湖塘乡、周塘乡、孙居寨乡、平岗乡、白楼乡、河底乡),以及部分郊区乡、城关镇不在县城中心区的村。中标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保洁员服装及日常耗材等费用。按《睢县乡村卫生作业规范(试行)》标准执行。
标段一:7个乡镇(匡城镇、后台乡、长岗镇、城郊乡、城关回族镇、庄超镇、河集乡)205379人;
二标段:8个乡镇(尤集屯乡、白庙乡、湖塘乡、周塘乡、孙居寨乡、平岗镇、白楼乡、河底乡)215821人;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制格式的承诺书);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资金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票据——文件》、《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大政府采购违法行为记录名单——法律》)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领取报名及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每天9:0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4.2.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份,售后不退。
动词 (verb的缩写)接收招标文件信息
5.1.接收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其他相关事宜:采购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