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1-2022年度教师培训服务资格商采购项目招标

   2024-01-12 260
核心提示:注:投标人代表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培训服务,复印件1份。动词 (verb的缩写)拒绝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注意事项:2.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到的投标人本人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证据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核查,凡提交虚假询价信息的,将拒绝其报名。1.1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注册的法人或其

招标人:南澳县教育局

一、项目编号:GZSKST21-B049

三。项目概述:

2.规格和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要求”。

3.服务期:2年(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4.项目预算:本项目服务金额约150万元,以合同为准。

5.培训费:培训费按每人每天550元计算。培训费包括教师费、住宿费、餐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和培训期间当地交通费(不包括学员往返城际培训地点的交通费)。如有新的政策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6.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即将实施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管-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培训服务。

1.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相关资料(支付至开标前半月内的任何一月)。

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督和测试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代表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培训服务,复印件1份;

(2)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开标日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许可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的);

上述文件在注册时必须经原件核对,文件提供者应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可靠。如果提供的文件不真实,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将由提供方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拒绝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注意事项:

2.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到的投标人本人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证据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核查,凡提交虚假询价信息的,将拒绝其报名。

6.合格投标人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为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件,请自备u盘)。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下午3: 00(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下午3: 00。

九。公告期: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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