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2021扬州港码头疏浚工程招标
1.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码头2021年疏浚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投标人为江苏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扬州金龙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2.1.1工程地点:扬州港六圩港区和江都港区。
2.1.2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洋州港刘旭港区
①1号泊位,码头前沿疏浚控制在-9.8米(85°标高);
(2)2号泊位,码头前沿疏浚控制在-11.4米(85°标高);
③3号泊位,码头前沿疏浚控制在-12.8米(85°标高);
(3)内港池60米码头和千吨码头前沿按-3.0m (85高程)控制,15m以外按-5.0m (85高程)控制,西北侧按-3.5计算,港池入口开挖至-5.0m等高线,坡度按1: 3控制。
江都港区
①1号泊位码头前沿控制在-8.0m(85°标高);
②1号泊位下游后缘控制在-3.0m(85°高程);
(3)内港池南侧的高桩码头按-3.0控制;
2.1.3质量要求:满足《水运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TS257-2008)的要求,单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疏浚标准进行施工。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项目清单。
验收: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勘察单位出具的疏浚后水下地形图为准。
2.1.4工作量:约5.91万平方米(其中六圩港区5.64万平方米,江都港区27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1.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人为两家独立法人公司,需要根据疏浚量分别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本工程以全成本综合单价为最高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三)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设能力。,且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及最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2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造价60万元(含)以上的疏浚工程。项目的履行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不能体现特征要素的,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3.3项目经理资质:拟投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以上专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能提供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印章或社保中心的保险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经理的工作承诺(提供书面承诺)。
3.4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3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印章或社保中心的保险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截至投标文件提交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提供书面承诺)。(4)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未被镇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于2021年11月5日14: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注册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具体如下:
4.2招标文件300元起售,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日期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2日14:00;
5.2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资格考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请电话联系投标人,索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