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量罚单”屡现,“电子警察”为何陷“逐利执法”争议?

   2023-05-10 4250
核心提示: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近年来,多地出现交通违法“海量罚款”,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涉嫌营利性执法。据记者了解,过去一些地方交管部门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让“电子警察”设备供应企业投资建设,然后在约定期限内通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来抵。

问题:“罚款金额频繁。「电子警察」为何陷入「逐利执法」之争?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路畅、刘宏宇、毛鑫

日前,广东“佛山高速路口62万车主违规,罚款总额超1.2亿元”引发舆论热议。一些被罚款的车主认为这个地区的交通标志不合理。

针对舆论质疑,广东省有关部门12日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并发布信息。从上线到今年4月1日,该部门“电子警察”共抓拍违法行为18万余起,与网上传的不一致。同时,佛山交管部门公布了优化改善措施。

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近年来,多地出现交通违法“海量罚款”,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涉嫌营利性执法。

据佛山市交管部门介绍,“田亮受罚”路段距广泰高速43公里200米,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岔路口,往江门市、高明区(云浮市新兴市)方向,单向年车流量1900多万辆。

通报称,标志、标线、警示标志由道路所有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设置,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已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经核实,截至今年4月1日,共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起。

4月12日下午4点20分左右,记者来到43公里200米外的广泰高速,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实地调查。

记者看到,分叉处呈Y型,有6个车道。但是岔路口前面的路标都是直行方向,没有路标提醒司机提前变道。记者观察到,短短一分钟内,多辆汽车变道,其中不乏大货车。

大货车司机朱师傅告诉记者,由于大货车只能靠右两车道行驶,如果是往江门方向,必须提前几百米变道,否则在岔路口临时变道就来不及了,压实线就成了必然。

据记者多路调查,在2020年3月18日之前,同一地点就已经有了“电子警察”抓拍装置。此前,这个违法点的名称是“佛山一环路36公里260米”。历史资料显示,佛山一环快速路于2006年建成通车。2019年起,东线并入佛江珠高速,南线并入广泰高速。

多位熟悉历史情况的老车主表示,在违法点改名前,很多司机都在这里被拍到。根据他们提供的现场图片和违法罚款截图,“广泰高速43公里200米”和“佛山一环路36公里260米”是一模一样的位置。

记者调查发现,佛山一环高速至少在2017年就已经安装了“电子警察”设备。

“只需要100套,却安装了1000套”,“电子警察”被外包,导致滥用和滥用。

记者发现,近年来,备受争议的“票额”抓拍屡见不鲜。2017年,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茂名电白服务区)被曝光罚单高达125294张,罚款超过2500万元,成为当年全省10大违法路段。

据调查,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因为实线超长,很多车主进入服务区只能压线,属于违规行为。2019年,该路段的“电子警察”被移除。之前被市民诟病的长实线改为虚线,车辆越线变道不会被抓拍。

有网友质疑,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涉嫌营利性执法。据记者了解,过去一些地方交管部门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让“电子警察”设备供应企业投资建设,然后在约定期限内通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来抵消。

此前有消息透露,陕西兴平的交通管理部门将“电子眼”外包给了一家私营企业。企业雇人在测速仪里拍照,每人每天查50个超速指标,每月发工资。如果超过指标,他们会得到佣金。

四川成都的电子警察系统外包给了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一家采用BOT模式的民营企业。这家企业的利润分成高达39%,每年仅交通违法行政罚款的营业收入就有数千万元。

经过大量调研,韩德云发现采用BOT模式导致交管部门设置和使用“电子警察”的目标出现偏差。“既有管理部门资金不足,也有主动寻租。”韩德云说,由于一些地方交管部门的预算不公开透明,没有明确设置“电子警察”的数量,所以“电子警察”设置得越多越好。“本来只装100台就够了,结果装了1000台。这种合作扩大了寻租空间,是对行政执法权的滥用。”韩德云说。

由于受到批评,这种合作模式被明令禁止。2011年修订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目前,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直接进入政府财政,属于政府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不再有直接关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收缴罚款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之前安装的大量“电子警察”仍在运行,这也是为什么仍会出现“天罚款”的情况。

规范标准使用,畅通执法监督渠道。

日前,公安部强调,要深化为人民服务理念,坚持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越权执法、逐利执法和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积极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根据佛山交管部门的通报,业主对道路标线集中度进行了优化提升:在现有实线右侧增加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在岔道远端画一个地字标志,在3公里处加一个龙门架,设置车道分隔标志和地字标志;在岔口附近地面2公里、1公里、500米处,增设划线文字标志和车道分隔警示牌,明确引导车辆按相应方向行驶;取消货车在路口前1公里靠右行驶的管制措施,方便货车提前变道。

韩德云说,行政执法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像佛山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使大部分车主觉得标识设计不合理,也不会投诉或反映情况,只是买单,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司法介入的空间。佛山“海量罚单”被曝光后,有关部门对不合理标识进行优化改进,恰恰说明了当前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方便群众行使权利。

今年3月,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审理中发现,21名当事人在收到交管部门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机动车开出的罚单后,反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因长期施工模糊不清,缺乏引导。司法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审理,发现涉案路段确实存在新旧地面标线重叠、无车道指示标志等情况,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合理,于是向普陀交警支队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普陀交警支队收到复议建议书后,主动联系申请人, 说明了情况,撤销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韩德云建议,针对“电子警察”的滥用,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异常违法的点位及时查找原因,尽快完善设计不合理、建设不明确的交通标志,进一步规范各地“电子警察”的设置和使用标准,加强设置地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公开说明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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