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项目招标

   2023-12-29 840
核心提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校食堂大宗材料定点采购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7.投标人以法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投标为授权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项目地点:天津

一、投标条件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项目已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由其他资金资助,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资格,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涉及学校食堂面粉(小麦粉)、食用油(非转基因)、大米、副食调料等采购供应。(不接受进口产品),中标人数最多6人。这个项目不接受海外公司的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之一:

(001)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校食堂大宗材料定点采购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起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以法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投标为授权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8.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报名信息,查询结果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继续参加投标活动, 并通过截屏保留包括网址、名称、查询信息在内的显示结果和查询时间,同时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

不允许该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集时间:2021年7月5日09: 00至2021年7月12日17: 00。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许可人身份证原件。

本招标文件以500元出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09: 30。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09: 30。

联系人: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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