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精神病医院自来水管道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淄博市周村区精神病医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以下是相关内容:
一、采购人
本项目采购人为淄博市周村区精神病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淄博市周村区精神病医院自来水管道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分包情况
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进行采购。
标包名称:淄博市周村区精神病医院自来水管道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内容。
2. 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1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3. 售价:300元/份。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投标人需在2021年10月29日14时0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联系人
本项目联系人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