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3-05-10 49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一、赞助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9号文批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评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793,631,630.59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完成了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证券发布了本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1)现场检查

2021年2月25日,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检查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情况等方面,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报告》。

(二)监督公司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日月股份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实施了《日月股份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良好,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日月股份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日月股份已按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进行了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公司共投入4930.52万元募集资金,目前已投入70951.47万元。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已经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224,771,346.11元,以及销户前产生的资金进行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公司共投入83,389.32万元,目前已投入83,389.3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公司共投入63,363.16万元,目前已投入63,363.1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落实。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3次,股东大会4次。保荐人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公司职能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注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

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规范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中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承诺。

(七)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存在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效协助了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查

保荐机构事前或事后审阅了公司2020年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依法公开发布各类公告,保证所有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认真核查,日月股份2020年不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事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为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应当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并上市后履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已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及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剩余时间,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承担了财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据此,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荣、肖云承担日月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公司已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保荐代表人:李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

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集合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网址:)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首先,解释会议的类型

第二,说明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2.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与者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先生,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先生。

第四,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2.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11:00,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站),直接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会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人和咨询方式

联系人:乌纳州王业。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dsh_2@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1

日月重工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吴栋镇北村)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意见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财务报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79,377,269.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7,430,247.36元。根据公司章程,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743,024.7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分配利润为2,725,859,606.73元。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7,604,009股,以此为基数,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9,633,282.88元(含税)。本年现金分红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62%;不送红股;不得将储备基金转为股本。若在本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基准日期间,因转股可转债/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回购取消/因重大资产重组取消股份回购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调整将另行公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合法、合规、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并于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任何监事都不能保证或不同意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账户。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于同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和行业薪酬水平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现向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拟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时,充分考虑了行业形势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同日披露。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1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同日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于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参考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218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日月重工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个重要的提示

本年度报告的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董事缺席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基本信息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设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件、塑料机械铸件、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及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海洋工程等领域的重工业设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具备铸件年产40万吨的生产能力和最大重量130吨的大型球墨铸铁件铸造能力。2020年5月,公司开始建设年产18万吨船用关键铸件项目(二期,8万吨),正在紧张有序建设中。预计该项目将于2021年第三季度建成投产,届时公司将形成年产480,000件铸件的产能规模。000吨,建成后。公司依托技术、产品、规模、质量、品牌优势,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在大型重型装备铸造行业确立了稳定的市场地位。根据中国铸造协会2011年9月发布的[2011]102号文件,公司被列入“中国铸造行业千家重点企业”首批300家企业名单。2014年5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综合性铸造企业100强”。公司首个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项目已建成并开始全面投产;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项目将于2020年7月开始释放产能。 该项目预计将于2021年完工。届时,公司将达到22万吨的精加工设计能力规模。形成了铸造、精加工的完善产业链,满足客户“一站式”交付需求。2019年11月,公司成立宁波日月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专注于核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的R&D、生产、加工和销售,逐步丰富企业产品线,增加企业盈利点。

2.商业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形成了股份公司、精英金属所在的宁波市鄞州区、日兴铸业、粤兴金属所在的宁波市象山县黄碧坳、仙腰大钟庄、仙腰大钟庄精加工生产基地三大铸造生产基地。形成了股份公司技术中心R&D、培育、实验,鄞州生产基地“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产品生产,象山生产基地风电产品专业化生产的格局。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原料为生铁和废钢,辅料为树脂、球化剂、孕育剂和固化剂。公司主要的采购模式是:销售部门将客户的订单提交给制造服务部和技术部进行审核;制造部根据订单计算各种原辅材料的需要量和规格;采购部根据库存确定采购需求和时间要求,及时安排采购。由于生铁距离产地较远,采购量较大,公司主要通过宁波当地经销商间接或代理采购来满足生产需要,以保证资金安全和生铁质量。与主要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双赢合作模式, 并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2)生产方式

公司主要采用单件生产和分流程生产的生产模式。在生产安排方面,公司的销售部门在接到订单后,及时与制造部门协商制定生产进度计划,然后制造部门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并将工单下达到各车间进行生产安排。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按照铸造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分工序生产。在毛坯铸造阶段,股份公司和日新铸造的业主负责造型、熔炼、浇注等工序,精华金属和月星金属主要负责清理等工序。其中, 制造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相对较低的砂箱、模架等自用铸造工具主要通过外购解决。在机加工阶段,公司铸件产品的机械加工主要在公司“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和“年产12万吨海洋装备铸件精加工”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之前,通过外包方式解决,由公司和客户确定的有资质的外加工厂家完成铸件的精加工。随着工厂精整产能的不断释放,大型铸件精整工序内移的战略开始实现。随着风电产品大型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朗,大型产品的加工能力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 公司将在2021年形成22万吨自有大型产品的加工能力。

(3)定价模型

公司采用“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的形式,结合市场竞争格局定价,销售给下游客户。由于铸坯需要进一步加工才能投入使用,根据交货状态的不同,公司产品的定价大致可以分为毛坯交货和机加工交货两种情况。相应的,毛坯交付下的加工费主要包括铸造费,机加工交付下的成本除了铸造费还包括机加工的成本。在这种定价模式下,公司产品的材料成本主要受生铁、废钢等原辅材料的市场供求影响,而加工费则随着人工成本、加工时间、加工复杂程度和风险、市场供求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一方面, 公司一方面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材料消耗和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继续进行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继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为非标定制工业中间产品,主要为下游成套设备厂商提供配套设施,因此主要采用一对一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双方技术沟通、生产协调、供需衔接、后续付款管理、售后服务、市场动态判断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生产资质

2014年3月,公司通过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认证,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15年2月,工信部公布了《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及关于撤销部分企业资质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兴铸造工业有限公司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2020年12月达到铸造行业新排放标准。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风力发电、塑料机械、船舶动力以及加工中心等下游行业提供铸件产品配套。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313和C34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上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市场需求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系统性影响,对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分析如下:

(1)风电行业

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告,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1月,习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According to data released by 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 in 2020, the newly installed capacity of global wind power was 96.7GW, an increase of 59% compared with 2019. Among them, the newly installed capacity of onshore wind power reached the highest level in history, and the newly installed capacity of offshore wind power was 6.5GW. In 2020, the new hoisting capacity of wind power in China will be as high as 57.8GW, doubling on the basis of 2019. Among them, onshore wind power increased by 53.8GW,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05%; Offshore wind power increased by 4GW, up 47% year-on-year. The wind power industry is in a stage of rapid growth. In 2020, the company achieved sales revenue of 4,454,635,200 yuan in wind power business, an increase of 55.93% compared with the revenue of 2,856,768,100 yuan in 2019.

为实现国家“3060”战略,十五期间将是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产业将迎来历史发展机遇。同时,行业需要面对补贴取消后招标上网的成本压力,倒逼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行业将倾向于向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成本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聚集。

(2)塑料机械工业

注塑机是最重要的塑料成型设备和塑料机械。注塑机领域是塑料机械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目前,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的注塑机产量占塑料加工机械总量的60%-85%。中国塑料机械行业的产品构成与世界塑料机械行业大致相同,注塑机也是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塑料机械产品。

注塑机的下游应用行业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电、3C、医疗、日用品轻工等行业。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2020年国内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表现不佳,注塑机行业影响较大。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经济快速复苏,国内注塑机市场整体需求快速回升,2020年整个市场将处于景气状态。2020年3月后,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开始蔓延,国外注塑机市场受到严重冲击,2020年下半年逐渐好转。与此同时, 在风电行业高度景气的情况下,公司战略性地将产能转移到风电铸件生产上。2020年,公司注塑机业务实现收入54,804.97万元,与2019年的54,604.84万元基本持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3.2报告期各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备注:2020年三季度以来,公司主材所需矿粉、焦炭价格快速上涨。为与产业链上的供应商共同抵御材料端的成本压力,公司于第三季度开始以现金方式支付生铁货款,2020年7-12月支付生铁现金48911.7万元,其中7-9月11。903.85万元,10-12月为370,079.20万元,导致报告期末存货应收票据增加44,074.81万元,应付票据减少78,644.41万元,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暂时性影响。

季度数据和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之间差异的解释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和股东信息

4.1表决权恢复后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份

4.2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三。商业状况的讨论和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059.83万元,同比增长4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37.73万元,同比增长94.11%。主要分析如下:

(1)2020年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公司产品订单饱和。年产18万吨船用关键铸件(一期10万吨)稳步增长。在产能远远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公司稳步推进精益生产、流程再造、流程优化,全体员工作为主人发挥了无限潜能。2020年产量达到46.62万吨,销量达到45.93万吨。

(2)2020年,鉴于主要原材料处于高位,公司将与核心供应商紧密合作,通过流程优化打通供应链中的信息流和资金流,新材料和新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在生产过程中厉行节约,实施“六大任务”,不断探索成本优化的新途径。

(3)巩固在厚大断面球墨铸铁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国内大MW海上风电产品批量出货的前提下,开始与国际客户一起设计规划海上风电铸件在海外市场的生产准备和技术消化工作。为丰富公司产品领域,报告期内完成了核反应废物转运储罐的试制和性能测试,为公司储备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开始稳步增长。

(4)2020年,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各项销售和管理费用,同时加强货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财务费用大幅下降,R&D费用和三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2019年下降一个百分点以上(较下降后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用6960.1万元),从而增强企业的安全边际,增强抗风险能力。

(5)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客户信用期和存货的管理,有效提高存货和应收账款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周转率。

(6)稳步推进扩建项目建设,年产18万吨(一期10万吨),重点船用铸件产能已全面释放;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项目竣工投产;年产12万吨海洋装备关键铸件精加工项目从7月份开始稳步推进,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

(7)通过练好内功、强筋骨,紧紧围绕六大任务,2020年产销量、销售收入、净利润均实现较好增长,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2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及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公司收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买方,收入和相关成本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有效控制已售商品。

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的收入标准,将原收入标准和建造合同标准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间的判断标准;它为涉及多项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对于一些具体的交易(或事项),明确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详情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分别对不同类型的收入进行规范,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适用准则的范围,然后根据不同的准则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并对“在一定时期”还是“在某个时点”确认收入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当前收入确认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将以前的“风险报酬转移”改为“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当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改为“当客户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时”。

(3)为具有多项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导。

新收入准则对具有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每项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单项销售价格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配给每项单项履约义务,然后在履行每项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明确规定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对一些具体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了明确规定。比如区分毛收入和净收入、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加盟费不退款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际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实施后,2020年1月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调整减少14,683,921.13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12,995,714.82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1,688,206.3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调整减少613,022.51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543,592.15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69,430.36元。并且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开始,会计报表将按照收益准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趋同性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年初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进行了重新评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做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如下:

请参考“IX。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了解本公司子公司的详细情况。

请参考“VIII。合并范围的变化”,了解本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的详细情况。

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主承销商国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和网上基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以23.90元/股的发行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

事实上,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79,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1,633,2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90,826.68万元。2016年12月23日,国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人民币908,266,800.00元汇入本公司账户(账号:398,889)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开户。扣除其他上市费用后,募集资金1,133.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9,693万元。

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2016]第6109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使用金额如下: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200,000,000.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12,000,000股,期限6年。

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2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433,962.26元后,募集资金1,195,566,037.74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开立的396669号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02,830.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963,207.55元。

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2019]ZF 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2020年使用金额包括本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53,749,065.73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

实际上,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共募集资金2,799,999,986.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2,794,499,986.28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人民币2,794,499,986.28元汇入本公司账户(账号:395,558)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开业。扣除其他上市费用8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3,631,630.59元。

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2020]ZF 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使用金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管理

1.监理协议的签署和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国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兴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并于2017年3月13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日兴铸造有限公司、保荐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采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19年9月16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开立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

1.监理协议的签署和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日兴铸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采取专户存储和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于2020年1月20日签署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2020年10月19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日兴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开立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

1.监理协议的签署和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11月23日, 2020年,公司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宁波日兴铸造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赞助商。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三。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运用。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运用。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初始投资和置换。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31,045.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7年4月置换预先投入的垫付资金17,826.61万元。本次置换已经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书》[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74号]。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此前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826.61万元。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先以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304.9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月、4月、5月、6月、7月置换预先投入的垫付资金14,304.97万元。本次更换已经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书》[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2号]。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此前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304.97万元。

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暂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相关产品投资。

1.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超过3亿元。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6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以现金方式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产品共计13.6亿元,赎回相关产品共计11.1亿元。具体交易细节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正在用于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超募资金。).

(七)使用募集的剩余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闭募集投资项目并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经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账户的结余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224,771,346.11元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25,499,63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化。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且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没有未能满足计划进度,且变更项目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变更后无法单独核算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的情况。

(4)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转让或置换。

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动词 (verb的缩写)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存在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重大情况。

不及物动词会计师的认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评估报告》。意见为:“日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日月重工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日月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参考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宣布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本项目累计投资额为55,170.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1,951.47万元,自有资金13,219.29万元。

注2: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减少对外部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精整铸件一站式配套服务,因此无法计量效益。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3:本年度投资金额与“一、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中置换投资总额及年度使用金额的差额为10,887.31万元,主要是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到期再用募集资金置换。详见公司临2020-007号《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的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0,887.31万元。

注4: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减少对外部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精整铸件一站式配套服务,因此无法计量效益。

注5:差异主要是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8万元。

附表3: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6: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减少对外部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精整铸件一站式配套服务,因此无法计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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