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立信已经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过程中,立信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于2021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中国著名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立,并于1986年重新开业。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娣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长期从事证券服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立信获得了证券期货业务牌照、h股审计资格,并在PCAOB注册。
截至2020年底,立信共有合伙人232人,注册会计师2323人,从业人员9114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付限额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完整性记录
近三年,立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涉及从业人员62人。
㈡项目信息
1.人事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署或审阅了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姓名:孙凤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传飞最近三年未签署或审阅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三)质量控制审核人员签署或审核了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姓名:陈小津
2.完整性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评审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措施和惩戒措施。
3.独立性ˌ自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负责人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最终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审计师的情况和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0年,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表现
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并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本人在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职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提议,公司2021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立信已经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过程中,立信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1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这是我们事先已经认可的。
3.审查已经完成和仍需完成的程序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归档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业绩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明、执业许可证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17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浙江润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绍兴上虞中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保”)提供的劳务,向浙江华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伟新材”)出售材料,并将该房产出租给绍兴上虞华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小贷”)使用,该房产在绍兴上虞。2021年,公司预计仍与上述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敬波、阮家春、徐万福、如恒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介绍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上虞中联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和填埋处置(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理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控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系
中联环保部润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土控股”)为股份制公司。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为润土控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阮家春,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为润土控股监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伯平为中联环保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固体废物由中联环保处理。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资产良好,履约能力强。
(2)浙江华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吴
注册资本:2.37亿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的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工业项目投资;3,4-二氯三氟甲苯、3,4,5-三氯三氟甲苯、4-三氟甲基苯胺、2,4,5-三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酚、硫酸钠、2,3-二氯甲苯的生产(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生产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
华伟新材料为股份制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万福先生为华伟新材料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资产良好,履约能力强。
(三)绍兴上虞华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徐万福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镇东商务新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类小额贷款;处理小企业发展、管理和财务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
华润小额贷款公司为股份制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为华润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绍兴市上虞区润土酒店
1.基本信息
投资人:张爱娟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系
润土酒店的投资者张爱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
3.履约能力分析
润土酒店依法存在,经营正常,履约能力强。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先批准。
七。参考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18
浙江润土有限公司是一家子公司
以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提供担保额度1亿元,为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提供担保额度1亿元。为江苏合力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合力瑞”)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为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约克夏控股”)提供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约克夏浙江”)提供1.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的有效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 2021.如果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孙辈)实际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关于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将顺延至下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
鉴于上述担保期限已过或担保余额即将到期,考虑到子公司(孙)公司建设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江苏提供1亿元,为江苏远征提供1亿元,为江苏提供5,000万元,为约克夏控股和浙江提供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0万元的担保金额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化工”)2亿元,浙江嘉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化工”)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孙辈)实际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的,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简媜发[2005]120号)、《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江苏明升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亿元。
地址:灌云县临港工业区(烟威港镇)萧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和发烟硫酸。h酸(h酸单钠盐)、k酸、氯磺酸、对位酯、优质γ酸制造;同时副产芒硝、亚硫酸钠和R盐;非金属矿产品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销售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明升70%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明升经审计的总资产46089.26万元,总负债29567.60万元,净资产16521.67万元,营业收入2447.29万元,净利润-13460.0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明升总资产44,259.18万元,总负债30,568.91万元,净资产13,690.28万元,营业收入0,000元,净利润-2,831.39万元,资产负债率69.0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郑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地址:灌云县临港工业区324省道以西、京九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王海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染料及中间体(含危险化学品:亚硝基硫酸、2-氯-4-硝基苯胺、2,6-二氯-对硝基苯胺、2,4-二硝基苯酚)及硫酸铵制造;经营或代理我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远征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远征经审计总资产46945.50万元,总负债15448.64万元,净资产31496.86万元,营业收入2393.55万元,净利润-6867.53万元,资产负债率。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远征总资产45713.15万元,总负债16853.10万元,净资产28860.05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636.81万元,资产负债率36.8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合力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
地址:灌云县临港工业区纬二路南
法定代表人:阮阿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加氢还原系列产品、化工中间体系列产品、染料系列产品、分散剂(减水剂)、硫酸、3,4-二氯苯胺、间苯二胺、间苯二酚、对苯二酚、发烟硫酸、1-萘胺、对硝基氯苯、对硝基苯胺、盐酸、氢溴酸、邻硝基氯苯、氨水、氢气、邻苯二胺。化学科技产品的研究;溴酸钠的生产;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和李瑞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和李瑞经审计资产总额26374万元,负债总额18030.91万元,净资产8343.08万元,营业收入2313.57万元,净利润-5632.1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合力瑞总资产24588.29万元,总负债18178.82万元,净资产6409.47万元,营业收入38.46万元,净利润-1933.62万元,资产负债率739.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约克郡化学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地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7楼C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本公司直接持有约克郡化工控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润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郡化工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约克夏控股(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81277.84万元,总负债33965.46万元,净资产47312.39万元,营业收入89367.25万元,净利润5728.02万元,资产负债率417.9%。
截至2021年3月31日,约克夏控股(合并报表)总资产83,840.34万元,总负债34,622.02万元,净资产49,218.33万元,营业收入28,464.64万元,净利润1,905.94万元,资产负债率41.3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约克郡染色和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广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活性染料、分散染料、酸性染料、阳离子染料及助剂(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药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生产在车间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约克夏100%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润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约克夏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656.32万元,负债总额为22669.02万元,净资产为46987.29万元,营业收入为76723.08万元,净利润为6333.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5.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浙江约克夏总资产69429.33万元,总负债20276.29万元,净资产49153.04万元,营业收入25789.84万元,净利润2165.75万元,资产负债率29.2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39979美元。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阮家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活性染料,销售自产产品。无仓储设施经营(票据);N,N-二甲基-丙二胺、活性炭、过氧化氢(80%)、乙酸酐、顺丁烯二酸酐[顺式]、邻苯二甲酸酐、三聚氯氰、氢氧化钠、氢氧化锂、氨溶液[10%5%](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贸易批发业。(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特殊管理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瑞华化工75%的股权,马妓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瑞华化工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润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马妓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瑞华化工经审计的总资产153,399.1万元,总负债44,607.86万元,净资产108,791.24万元,营业收入88,116.89万元,净利润3,117.68万元,资产负债率2908%。
截至2021年3月31日,瑞华化工总资产148717.12万元,总负债38799.29万元,净资产109917.83万元,营业收入20923.47万元,净利润1126.59万元,资产负债率26.0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浙江嘉诚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313.948万元。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年产硫酸8万吨、保险粉10万吨、发烟硫酸2万吨、二氧化硫5万吨、硫酸二甲酯4万吨、对硝基苯酚120吨、醋酸溶液(20%)1560吨、对苯甲醚5000吨、对硝基苯甲醚6300吨。年回收量:600吨3-氯丙烯和甲醇。(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还原剂7000吨)、木质素15000吨、分散剂10000吨、减水剂10000吨、N,N-二烯丙基-2-甲氧基-5-乙酰氨基苯胺、亚硫酸钠和焦亚硫酸钠;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嘉诚化工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诚化工经审计的总资产67446.83万元,总负债8434.64万元,净资产59012.19万元,营业收入53176.49万元,净利润453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诚化工总资产70706.68万元,总负债11011.21万元,净资产59695.46万元,营业收入14165.36万元,净利润683.28万元,资产负债率15.5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的担保金额仅为公司能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公司将在担保发生后及时披露。上述担保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此期限内签署担保协议文件。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孙辈)实际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则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应顺延至下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
四。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批准的担保总额为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4%(以上批准的担保总额于2020年4月22日到期),公司本次批准的担保总额为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1%。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自身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6,570万元(公司对其控股孙公司提供的全部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子公司的建设和经营需要,结合子公司的经营和信用状况,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核定的担保额度。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合理的担保额度,相关子公司及孙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简媜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19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税[2018]35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租赁标准。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不变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标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标准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同,必须确认资产使用权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类资产,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合理确定已经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不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或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要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并对已确定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计算租赁负债各期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资产使用权和租赁负债,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在租赁期各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的年初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中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和上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查了会计政策的变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和上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考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0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此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购买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类型:公司购买的保本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单笔投资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终止之日。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进展情况。如果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评估部负责对所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资的产品进行事前审计、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每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核;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主要涉及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受托人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有诚信记录,有运营,有财务。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相关财务投资。
动词 (verb的缩写)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涉及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相关财务投资。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1
浙江润土闲置土地利用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自有资金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进行证券投资。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投资证券,其中: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运用不超过2亿元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间任何时候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类型:投资类型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定义的“证券投资”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认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金融机构投资管理其财产或者购买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但是,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10%,且拟持有证券投资三年以上。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投资。
二、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充分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根据投资稳健性原则,本次投资主要集中在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同时,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的长期看好,结合公司自身资金状况、投资经验和投资能力,在确保投资风险合理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品种投资额度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和负责人,以防范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评估部负责对投资进行审计和监督,对投资产品进行事前审计、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每季度末对所有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通过适当的证券投资和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投资证券。根据投资稳健性原则,公司主要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 并且一旦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关投资。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根据投资稳健性原则,主要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其产生影响。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 并且一旦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关投资。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22
浙江润土闲置土地利用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管理需要。公司的外贸进出口业务收入已形成一定规模。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外贸销售商品利润和进口原材料成本,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
公司只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可能的信用风险。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真实需求背景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汇率相关金融衍生产品,主要为远期结售汇。
四。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和期限。
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交易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交易终止日。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反映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相关项目。
不及物动词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规避相关风险。
2.公司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和后续管理,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及拟定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目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可能导致损失的市场风险。
2.内控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因内控机制不完善而引发风险。
3.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4.履约风险:因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由于相关法律的变更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合同可能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八。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以投机和套利为单纯目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在真实需求的背景下从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汇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以避免汇率波动对经营活动的风险影响。
2.制度建设:公司建立了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公司只交易与汇率、利率相关的金融衍生品,考虑交易的商品在市场上应该是通用的、通用的,以保证所有交易到期时的顺利交割。
4.交易对手管理:公司将精心选择信用好、规模大、信息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象。公司只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可能的信用风险。
5.负责人:由公司管理者代表、公司财务部、证券部、投资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风险评估的变化,提出可行的紧急止损措施。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控,在开展远期结售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X.独立董事的意见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管控。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XI。参考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1-015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首先,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的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认真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以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50,500,000股和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368,495股后的1,128,131,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在年度报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分红期间,如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股权登记日下午分红截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即, 分配将以分配比例不变,总分配进行调整为原则。
董事会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年染料总产能近21万吨,其中分散染料11万吨,活性染料8万吨,其他染料近2万吨。染料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国内染料市场前两名。
公司的主要纺织染料产品包括分散染料和活性染料。其中,分散染料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活性染料主要用于棉纤维及其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后染料行业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推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的持续爆发,纺织服装出口受到冲击,下游纺织印染企业信心不足。印染布年产量同比下降,染料产品价格疲软,产销量同比下降。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9年国内染料总产量为79万吨,2020年为76.9万吨。同时,国内染料行业也经受住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染料行业整体在二季度后半段开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吗?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总和是否与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和股东
(一)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报批准之日尚未到期或尚未足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不
三。商业状况的讨论和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染料业务仍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年染料总产能近21万吨,其中分散染料11万吨,活性染料8万吨,其他染料近2万吨。产品销售市场份额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首位。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重创了全球经济,对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的出口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染料行业下游纺织印染企业开工不足,染料产品价格大幅下跌。
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在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为稳定的业绩。
2020年,公司共生产染料15.62万吨,同比下降4.14%,销售染料16.3万吨,同比下降2.98%。染料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8.4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8,130,173.91元,同比下降19.73%;营业利润920,483,000.65元,同比下降4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176,752.31元,同比下降42.4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9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的10%以上。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或构成重大变化。
√适用□不适用
6.面临退市。
□适用√不适用。
7.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益(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益准则”)。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准则应当根据累计影响调整财务报表中的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标准。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首个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调整2020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中的其他相关项目,与财务报表相比不做调整。实施本标准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需要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追溯重述的重大会计差错。
(3)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1年4月29日


